违规行为 |
经查,截至2023年7月27日,你与凌宗蓉、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大股东张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贵州三力59.6880%的股份。2023年7月28日,你与凌宗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贵州三力股票92.18万股, 【展开全文】经查,截至2023年7月27日,你与凌宗蓉、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大股东张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贵州三力59.6880%的股份。2023年7月28日,你与凌宗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贵州三力股票92.18万股,占贵州三力总股份数的0.2249%。2023年7月31日,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贵州三力股票327.17万股,占贵州三力总股份数的0.7982%,导致你、凌宗蓉、张海作为一致行动人,在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部分数量为94,878股。 【收起】 |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 【展开全文】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安顺市土地资源交易中心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与你们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你公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 【收起】 |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 【展开全文】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安顺市土地资源交易中心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与你们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你公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 【收起】 |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 【展开全文】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安顺市土地资源交易中心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与你们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你公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 【收起】 |
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 【展开全文】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第十一条。二是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出资1.12亿元参股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期间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该行为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规定。三是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3月22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藿香正气胶囊等产品列入《诊疗方案》,分别有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参与破产重整标的公司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和苏合香丸。3月23日,你公司发布补充公告,说明2021年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销售收入10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0.12%;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销售收入546.09万元,占德昌祥营业收入的6.12%;德昌祥生产的苏合香丸无销售额。同时,德昌祥的破产重整工作尚未完成,未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你公司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产品实际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收起】 |
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 【展开全文】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第十一条。二是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出资1.12亿元参股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期间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该行为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规定。三是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3月22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藿香正气胶囊等产品列入《诊疗方案》,分别有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参与破产重整标的公司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和苏合香丸。3月23日,你公司发布补充公告,说明2021年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销售收入10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0.12%;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销售收入546.09万元,占德昌祥营业收入的6.12%;德昌祥生产的苏合香丸无销售额。同时,德昌祥的破产重整工作尚未完成,未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你公司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产品实际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收起】 |
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 【展开全文】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第十一条。二是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出资1.12亿元参股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期间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该行为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规定。三是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3月22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藿香正气胶囊等产品列入《诊疗方案》,分别有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参与破产重整标的公司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和苏合香丸。3月23日,你公司发布补充公告,说明2021年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销售收入10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0.12%;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销售收入546.09万元,占德昌祥营业收入的6.12%;德昌祥生产的苏合香丸无销售额。同时,德昌祥的破产重整工作尚未完成,未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你公司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产品实际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00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00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经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第十一条。二是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出资1.12亿元参股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期间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该行为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规定。三是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3月22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藿香正气胶囊等产品列入《诊疗方案》,分别有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参与破产重整标的公司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和苏合香丸。3月23日,你公司发布补充公告,说明2021年你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销售收入10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0.12%;德昌祥生产的安宫牛黄丸销售收入546.09万元,占德昌祥营业收入的6.12%;德昌祥生产的苏合香丸无销售额。同时,德昌祥的破产重整工作尚未完成,未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你公司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产品实际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规定》第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6日 【收起】 |
媒体质疑重组标的 |
安顺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平坝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规模1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进行调试,水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未安装,同时污水处理工艺未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出现外排生产废水超标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 【展开全文】安顺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平坝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规模1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进行调试,水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未安装,同时污水处理工艺未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出现外排生产废水超标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规定。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