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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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4,000万元、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前,煤科院 【展开全文】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4,000万元、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前,煤科院已实际为浙江煤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8,800万元人民币。 【收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4,000万元、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前,煤科院 【展开全文】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4,000万元、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前,煤科院已实际为浙江煤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8,800万元人民币。 【收起】 |
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有工商银行桐乡支行4,000万元、农业银行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陆续到期。浙江煤科继续向 【展开全文】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有工商银行桐乡支行4,000万元、农业银行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陆续到期。浙江煤科继续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经2018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为浙江煤科继续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4,000万元、继续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煤科院为浙江煤科提供上述担保的有限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担保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煤科的另一家股东杭州聚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承诺以其法人财产及在浙江煤科的出资份额为煤科院的上述担保承担民事责任。 【收起】 |
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有工商银行桐乡支行4,000万元、农业银行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陆续到期。浙江煤科继续向 【展开全文】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有工商银行桐乡支行4,000万元、农业银行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陆续到期。浙江煤科继续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经2018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为浙江煤科继续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4,000万元、继续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煤科院为浙江煤科提供上述担保的有限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担保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煤科的另一家股东杭州聚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承诺以其法人财产及在浙江煤科的出资份额为煤科院的上述担保承担民事责任。 【收起】 |
北京华宇将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黄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北京华宇为中选洁净煤的本次综合信用授信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研究院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年期、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西安研究院之全资子公司罗克检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罗克检 【展开全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研究院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年期、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西安研究院之全资子公司罗克检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罗克检测为西安研究院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收起】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之全资子公司中选洁净煤因正常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黄寺支行申请1年期、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北京华宇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展开全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之全资子公司中选洁净煤因正常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黄寺支行申请1年期、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北京华宇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北京华宇为中选洁净煤综合信用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收起】 |
罗克检测将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罗克检测为西安研究院本次贷款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 |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经2018年3月28日 【展开全文】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经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公司为浙江煤科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浙江煤科的另一家股东杭州聚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承诺以其法人财产及在浙江煤科的出资份额为煤科院公司的上述担保承担民事责任。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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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研究院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年期、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西安研究院之全资子公司罗克检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研究院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年期、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西安研究院之全资子公司罗克检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 【展开全文】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研究院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年期、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西安研究院之全资子公司罗克检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审议,同意罗克检测为西安研究院本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收起】 |
煤科院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署2笔保证合同,每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以上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人民币,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人民币。经2017年3月 【展开全文】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人民币,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人民币。经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公司为浙江煤科的上述两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浙江煤科的另一家股东杭州聚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担保份额,承诺以其法人财产及在浙江煤科的出资份额为煤科院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民事责任。 【收起】 |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人民币,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人民币。经2017年3月 【展开全文】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人民币,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人民币。经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公司为浙江煤科的上述两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浙江煤科的另一家股东杭州聚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担保份额,承诺以其法人财产及在浙江煤科的出资份额为煤科院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民事责任。 【收起】 |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煤科院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署2笔保证合同,每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以上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煤机”)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申请融资4,5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经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展开全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煤机”)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申请融资4,5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经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煤科为西北煤机该项银行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收起】 |
鼎力支护因经营生产所需,拟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向该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西北煤机将与石嘴山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就上述两项担保事宜签署具 【展开全文】鼎力支护因经营生产所需,拟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向该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西北煤机将与石嘴山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就上述两项担保事宜签署具体的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收起】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煤机”)为其全资子公司鼎力支护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鼎力支护因经营需要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人民币 【展开全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煤机”)为其全资子公司鼎力支护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鼎力支护因经营需要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人民币。经2016年8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西北煤机为鼎力支护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收起】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因正常经营需要,拟分别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和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展开全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因正常经营需要,拟分别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和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公司为浙江煤科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为浙江煤科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浙江煤科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收起】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因正常经营需要,拟分别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和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展开全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煤科”)因正常经营需要,拟分别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和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煤科院公司为浙江煤科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为浙江煤科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浙江煤科向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收起】 |
天地融租因业务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年期、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拟与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
天地融租因业务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年期、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拟与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余额为67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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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向招商银行鄂尔多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117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
本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西南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六盘水支行申请贷款2亿元人民币按出资比例提供7000万元的担保。 |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申请的项目资金6000万元中的23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一年期6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变更为向其总额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3300万元的担保。 |
本公司为控股51%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华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1年)中的6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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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控股51%的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山西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 |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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