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件说明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2244、232246、232247、232250、23225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2244、232246、232247、232250、23225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3.8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2244、232247、232250、23225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年利率4%。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年利率4%。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七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77668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个月),贷款利率4.1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个月),贷款利率4.1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
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2244
232245
232246
232247
232249
232250
23225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主东路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4.1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 【展开全文】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主东路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4.1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一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77673
277679
27768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4%。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4%。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四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77685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
利率
期限
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公司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贷款有关的合同
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收起】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二、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2244、232245、232246、232247、232249、232250、23225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 【收起】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地下一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1460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公司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收起】 |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 【展开全文】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一层的商业房产(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306667号)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与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 【收起】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地下一层的商业房产(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1460号)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与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 【收起】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地下一层的商业房产(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1460号)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与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 【收起】 |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 【展开全文】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一层的商业房产(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306667号)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与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 【收起】 |
张国芳、张春芳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起始日2016/06/15,到期日2018/06/14 |
张国芳、张春芳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担保起始日2017年5月31日,到期日2018年5月30日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主东路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授信期限1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壹亿元(贷款期限为1年),年化贷款利率按一年期基准利率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主东路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授信期限1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壹亿元(贷款期限为1年),年化贷款利率按一年期基准利率执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号一层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77673、277679、277681号)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 【收起】 |